负责云南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云南和跨地级以上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负责云南水利科技工作,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云南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办云南人民政府和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