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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二团
兵团十二团水产局
负责兵团十二团水产局总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体会和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材料、会务及组织工作,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搞好兵团十二团水产局党务、信访、维稳、宣传,办理有关人事调动,工作调整,干部考察任免等项工作,承办纪检、监察群团、工会、审计、计划生育、法律等方面的工作。
按照兵团十二团水产局领导和上级要求起草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工作汇报、信息等多种文稿,办理上呈下达的文电、负责文书处理。
及时向兵团十二团水产局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质安办
协助兵团十二团农业部、农业厅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产地检测。
负责兵团十二团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协调兵团十二团渔业“三站合一”(水产品质量检测、渔业环境监测、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综合职能工作。
船检港监管理处
负责依法检验兵团十二团各类渔船及船用产品、审查渔船设计、建造资格。
负责发布兵团十二团渔业水域的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维护渔业水域的交通港航秩序。
负责组织兵团十二团渔船船员培训及考试发证工作,办理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及渔业航标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兵团十二团地方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渔业船舶登记、渔业水域防污管理和渔港内的安全及港务管理工作,组织检查渔船安全状况并处理渔业水域交通事故。
渔政处
组织实施兵团十二团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兵团十二团涉水工程对渔业资源影响的环境评价和资源补偿工作。
负责兵团十二团禁渔期制度、小龙虾禁捕制度、捕捞许可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及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及发证。
指导兵团十二团渔业环境监测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渔业纠纷和渔业污染事故。
兵团十二团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兵团十二团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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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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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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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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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一团水产局
兵团十三团水产局
兵团十四团水产局
兵团十六团水产局
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水产局
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水产局
阿拉尔农场水产局
济源水产局
仙桃市水产局
潜江市水产局
天门市水产局
神农架水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