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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水产局
搞好大兴安岭水产局党务、信访、维稳、宣传,办理有关人事调动,工作调整,干部考察任免等项工作,承办纪检、监察群团、工会、审计、计划生育、法律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水产局总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体会和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材料、会务及组织工作,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协调大兴安岭水产局各科站的工作并负责催办查办。
负责大兴安岭水产局行政事务、车辆管理使用。
下属机构
质安办
负责大兴安岭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
协助大兴安岭农业部、农业厅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产地检测。
负责制定大兴安岭水产品质量安全年度检测方案,组织实施大兴安岭水产品产地检测。
负责组织大兴安岭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产业发展处
制定大兴安岭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渔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渔业种苗、饲料、渔药、渔机具、加工品等标准制定。
负责大兴安岭水产大县、水产板块和精养鱼池改造等重大项目管理,会同计财处安排项目资金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水产健康养殖生产管理,组织推荐、协助验收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及实施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组织申报、验收和考核工作。
渔政处
负责大兴安岭禁渔期制度、小龙虾禁捕制度、捕捞许可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及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及发证。
组织、协调、指导大兴安岭涉水工程对渔业资源影响的环境评价和资源补偿工作。
组织实施大兴安岭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指导、监督大兴安岭渔业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专项渔业捕捞证、省管水域滩涂养殖证的行政许可审批。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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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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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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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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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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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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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水产局
大庆水产局
伊春水产局
佳木斯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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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水产局
黑河水产局
绥化水产局
拉萨水产局
昌都市水产局
山南水产局
日喀则市水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