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石狮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生态气候资源的监测预测管理和发布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利用、保护生态气候资源的建议,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石狮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和生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管理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负责对石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发放审核意见书。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石狮市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负责石狮市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和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传播核准管理工作。对石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石狮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