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兴化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兴化市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兴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兴化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生态气候资源的监测预测管理和发布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利用、保护生态气候资源的建议,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兴化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和生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管理兴化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