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兴业县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生态气候资源的监测预测管理和发布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利用、保护生态气候资源的建议,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兴业县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和生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管理兴业县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负责兴业县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和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传播核准管理工作。对兴业县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组织开展兴业县各类重大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
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兴业县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