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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三沙市
南沙群岛
南沙群岛民革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发展南沙群岛党员,收缴党费,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2] 机构设置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教育和鼓励南沙群岛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调动南沙群岛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贡献力量,表扬先进,推广先进经验;
下属机构
参政议政部
制定南沙群岛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
组织编辑南沙群岛基层支部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围绕南沙群岛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确立民革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反馈给上级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
认真履行南沙群岛参政议政职能,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有关的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及战略研讨、科技考察、决策论证等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宣传部
制订南沙群岛民革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安排、部署南沙群岛委会及基层组织的学习计划、学习活动。
负责南沙群岛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导会务活动和党员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基层组织的先进经验。
结合形势,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南沙群岛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在党员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部
制订南沙群岛妇委会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妇委会的相关调研和活动。
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南沙群岛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干部、后备干部、新党员的考核、培训、推荐工作。
遵照南沙群岛民革党章和民革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南沙群岛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南沙群岛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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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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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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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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