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湖北
咸宁市
咸宁市民革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教育和鼓励咸宁市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发展咸宁市党员,收缴党费,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2] 机构设置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教育咸宁市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下属机构
参政议政部
围绕咸宁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确立民革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反馈给上级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
组织编辑咸宁市基层支部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制定咸宁市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
制定咸宁市社会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基层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探索社会服务新领域、新途径、新内容。
联络部
负责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关于祖统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政策及本党派祖统工作的有关精神。
负责制订、实施咸宁市委会年度组统工作计划。
负责祖统工作的对外宣传、资料收集、统计等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咸宁市各基层组织和党员开展祖统工作的情况,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在祖统工作方面的沟通、联系、协调。
组织部
负责咸宁市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干部、后备干部、新党员的考核、培训、推荐工作。
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
制订咸宁市妇委会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妇委会的相关调研和活动。
负责咸宁市党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帮助做好协调、落实。
咸宁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咸宁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民革
黄石市民革
十堰市民革
宜昌市民革
襄阳市民革
鄂州市民革
荆门市民革
孝感市民革
荆州市民革
黄冈市民革
随州市民革
拉萨民革
昌都市民革
山南民革
日喀则市民革
那曲民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