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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河池
河池民革
维护和执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和监督河池党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反映河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社情民意;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教育和鼓励河池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教育河池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下属机构
联络部
及时了解掌握河池各基层组织和党员开展祖统工作的情况,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在祖统工作方面的沟通、联系、协调。
负责祖统工作的对外宣传、资料收集、统计等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关于祖统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政策及本党派祖统工作的有关精神。
负责制订、实施河池委会年度组统工作计划。
参政议政部
协调河池专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
制定河池参政议政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效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参政议政水平。
围绕河池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确立民革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反馈给上级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
制定河池社会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基层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探索社会服务新领域、新途径、新内容。
宣传部
负责河池民革会议资料的积累、整理及市委会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
指导河池学宣文史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和工作会议。
负责安排、部署河池委会及基层组织的学习计划、学习活动。
加强河池信息工作和统战系统同舟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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