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红河县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分裂国家,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拥护和支持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加红河县对外交流和友好活动,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贡献。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发挥红河县民进会员和所联系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合理要求。积极提倡奉献和创新精神,推动会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