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共和县民营经济的规划、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组织草拟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研究提出共和县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民营经济组织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
监测、分析共和县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拟定并落实民营经济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
指导共和县民营经济组织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程;指导民营经济组织搞好市场营销,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