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炉霍县民营经济的规划、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组织草拟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指导炉霍县民营经济组织开展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组织民营经济企业申报省部级新产品、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研究提出炉霍县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民营经济组织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
负责对炉霍县民营企业员工的培训和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建立民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有计划组织民营经济年度活动、政策咨询和横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