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望江县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承办望江县委、望江县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指导望江县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议定望江县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望江县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指导望江县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