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民建组织和中共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绥宁县民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经济界参政党作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各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对绥宁县民建会员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会史教育,提高会员的觉悟程度,激发会员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热情,并在中共各级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下,大力加强绥宁县民建领导集体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积极发展高素质成员,努力推进组织建设,为民建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提供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保证。
积极参加中共市委和绥宁县政府召开的协商会议,加强与绥宁县经委、绥宁县计划发展局、绥宁县商业局、绥宁县科技局、绥宁县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配合开展特约“四员”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绥宁县委会和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每年的市、区、县级市人大、政协会议上通过大会发言、提交议案、提案和建议,就绥宁县的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大量的建议和意见。
根据绥宁县民建的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海外华裔人士的联络联谊活动,争取他们为祖国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