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耿马县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依法履行耿马县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办耿马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耿马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耿马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