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安远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安远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提出协调安远县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安远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研究分析安远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
依法履行安远县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