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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民委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绥滨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绥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研究分析绥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
提出协调绥滨县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市、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起草绥滨县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下属机构
绥滨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