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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烟台
牟平区
牟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牟平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牟平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鼓励牟平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代表牟平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办公厅
综合协调牟平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牟平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牟平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承担牟平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执行理事会是牟平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牟平区残疾人或牟平区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牟平区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工作职责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牟平区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牟平区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牟平区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实施精神病人家庭康复和监护;开展脑瘫防治宣传工作
承担县政府牟平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牟平区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牟平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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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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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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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莱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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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门头沟区残疾人联合会
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
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