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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潍坊
奎文区
奎文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奎文区残疾人事业。
承担奎文区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
动员奎文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下属机构
办公厅
综合协调奎文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奎文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奎文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承担奎文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残联主席团职责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奎文区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的情况;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委员中奎文区残疾人及奎文区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残联时代特点
坚持“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发展战略,着重抓好奎文区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受益广、见效快的工作,
奎文区残疾人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均由国家和各级政府以政府文件形式部署、督导、检查。
坚持完善“亦官亦民”的残联组织,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广大奎文区残疾人的积极作用。
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奎文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通过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就业、举办福利企业、扶持自谋职业、个体开业等多种渠道,
奎文区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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