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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吉林市
昌邑区
昌邑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昌邑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昌邑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鼓励昌邑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代表昌邑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执行理事会是昌邑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昌邑区残疾人或昌邑区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昌邑区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残联时代特点
广泛宣传人道主义,唤起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昌邑区残疾人和扶残助残的道德风尚。
坚持完善“亦官亦民”的残联组织,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广大昌邑区残疾人的积极作用。
各级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履行政府昌邑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责,当好政府的助手。
昌邑区残疾人工作者实践“人道、廉洁”的职业道德,勇于开拓,忠诚奉献。广大昌邑区残疾人珍惜人生价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奉献力量。
组织联络部
负责昌邑区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
协助昌邑区党委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领导班子。
协助昌邑区党委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领导班子。
组织制定并实施昌邑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
昌邑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残疾人联合会
龙潭区残疾人联合会
船营区残疾人联合会
丰满区残疾人联合会
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丰台区残疾人联合会
石景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门头沟区残疾人联合会
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
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