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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南川区
南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南川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南川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鼓励南川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代表南川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执行理事会是南川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南川区残疾人或南川区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南川区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残联时代特点
广泛宣传人道主义,唤起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南川区残疾人和扶残助残的道德风尚。
让南川区残疾人就地就近获得康复、教育、就业、婚姻等方面的服务。使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者,在社区内获得扶助、救济与供养。
坚持完善“亦官亦民”的残联组织,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广大南川区残疾人的积极作用。
坚持“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发展战略,着重抓好南川区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受益广、见效快的工作,
办公厅
综合协调南川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南川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南川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承担南川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南川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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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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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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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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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沙坪坝区残疾人联合会
九龙坡区残疾人联合会
南岸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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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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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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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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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