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黑龙江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黑龙江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黑龙江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组织开展黑龙江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定。
制定黑龙江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拟定林业质量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制定黑龙江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