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河曲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河曲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组织、指导河曲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河曲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河曲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河曲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河曲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河曲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