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丛台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丛台区林业基本建设。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丛台区的林业行政执法。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丛台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研究拟定丛台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丛台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