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吉林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吉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预防和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负责吉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拟订吉林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区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含新区,下同)、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