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青龙满族自治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青龙满族自治县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青龙满族自治县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承办青龙满族自治县委、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青龙满族自治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青龙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