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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格尔木市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格尔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格尔木市委、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格尔木市委、格尔木市人大、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格尔木市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负责部分格尔木市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人事教育处
格尔木市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局机关原富余工勤人员和医务室人员仍维持现状。
格尔木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由格尔木市机关事务局负责。
资产经营管理处
负责格尔木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的管理
负责格尔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公共资产的管理工作。
根据授权代表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理所管理资产的拆迁安置补偿手续和资产核销手续;
根据格尔木市委、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资产的划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办理资产处置后的变更或核销。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格尔木市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增加负责全格尔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和管理职责。
增加负责格尔木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职责。
格尔木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格尔木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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