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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
昌宁县
昌宁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昌宁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昌宁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昌宁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昌宁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负责昌宁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其他事项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昌宁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昌宁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昌宁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昌宁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负责昌宁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处
组织开展全昌宁县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负责全昌宁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昌宁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在昌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统筹协调全昌宁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保卫处
负责实施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负责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昌宁县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昌宁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昌宁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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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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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蓟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崇明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铜梁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璧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潼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荣昌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梁平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城口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