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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东方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承办东方市委、东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东方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负责东方市委、东方市人大、东方市人民政府、东方市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下属机构
东方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