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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上虞区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部分上虞区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上虞区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上虞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上虞区委、上虞区人大、上虞区人民政府、上虞区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下属机构
上虞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