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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
巴彦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巴彦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巴彦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巴彦县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巴彦县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承办巴彦县委、巴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巴彦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下属机构
人事教育处
巴彦县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巴彦县机关事务局参与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实施
巴彦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
巴彦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由巴彦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经费预算;
负责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行政问责和政务公开以及局机关的文秘、综合、机要、档案、信访、接待、保密、收发、后勤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法律咨询工作;
资产经营管理处
负责巴彦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的管理
根据巴彦县委、巴彦县人民政府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资产的划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办理资产处置后的变更或核销。
负责统一办理办公用房及配套用房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授权代表巴彦县人民政府办理所管理资产的拆迁安置补偿手续和资产核销手续;
巴彦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巴彦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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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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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宾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木兰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通河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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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延庆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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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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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潼南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