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清原满族自治县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清原满族自治县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清原满族自治县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清原满族自治县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清原满族自治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清原满族自治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