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桂林
阳朔县
阳朔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阳朔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阳朔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负责阳朔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阳朔县委、阳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处
负责全阳朔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阳朔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在阳朔县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统筹协调全阳朔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部分阳朔县级领导(含离退休)的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工作。
保卫处
负责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阳朔县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阳朔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负责承办阳朔县治大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人事教育处
阳朔县机关事务局负责阳朔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的拟定工作;
阳朔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
阳朔县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阳朔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阳朔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临桂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灵川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全州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兴安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永福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灌阳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资源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平乐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荔浦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密云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延庆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宁河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静海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蓟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崇明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