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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承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下属机构
人事教育处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机关事务局参与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实施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建设局负责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代建和组织实施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经费预算;
负责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协交办的来宾接待、会议服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资产经营管理处
负责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的管理
根据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资产的划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办理资产处置后的变更或核销。
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制订调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根据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及各单位人员编制与业务要求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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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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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奇台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吉木萨尔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密云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延庆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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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蓟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崇明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铜梁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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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梁平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