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呼伦贝尔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呼伦贝尔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呼伦贝尔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呼伦贝尔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呼伦贝尔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呼伦贝尔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呼伦贝尔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