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级机关资产配置规定和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物业管理等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负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管理。
按照规定承担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