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石城县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石城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石城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负责石城县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按照规定承担石城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