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安溪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制定安溪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调配和权属管理;审核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规模以及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
指导、协调、推进安溪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溪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负责安溪县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溪县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的规划、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