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威县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威县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威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威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按照威县市级机关资产配置规定和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物业管理等项目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