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承担灵寿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
负责灵寿县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管理。
制定灵寿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调配和权属管理;审核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规模以及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
负责灵寿县市级领导机关人防设施的规划编制、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