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承担泰来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
负责泰来县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泰来县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的规划、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泰来县市级领导机关人防设施的规划编制、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泰来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泰来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