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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河池
南丹县
南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南丹县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管理。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南丹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南丹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负责南丹县市级领导机关人防设施的规划编制、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承担南丹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南丹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标准,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南丹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标准、推进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会同南丹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推进南丹县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南丹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节能宣传、节能培训等工作。
会同南丹县有关部门负责南丹县市级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的前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办公楼宇的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考核等监管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南丹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承担南丹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权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指导南丹县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监管南丹县国资委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拟定资产保值增值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定期汇总分析资产总量、结构、变动及收益等情况;会同局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
服务监管处
拟定南丹县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南丹县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负责南丹县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按规定核定南丹县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南丹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南丹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局
天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凤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东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密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延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宁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静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崇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荣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梁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城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