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永福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编制和新增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的配备、更新,以及区县四套班子公务用车的更新管理。
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永福县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永福县市级领导机关人防设施的规划编制、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永福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永福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