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抓好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按照湖北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有关办公用房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综合管理;负责市级机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对市级机关土地使用权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负责供给关系在湖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和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湖北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湖北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