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诏安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诏安县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拟订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诏安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本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组织诏安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承担规范诏安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