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长岭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长岭县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推动长岭县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外埠驻本市旅游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签证的管理。承担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拟订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长岭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本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拟订长岭县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