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申报都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管理和指导都匀市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都匀市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都匀市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负责都匀市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