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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
长宁县文物局
审核、申报长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按规定编制长宁县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研究处理长宁县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长宁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负责长宁县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下属机构
博物馆管理处
指导长宁县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承办长宁县文物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审核长宁县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负责组织长宁县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办公室
负责长宁县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承办长宁县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长宁县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长宁县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人事教育处
承办长宁县文物局机关国家公务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退休、调配、交流、任免、奖惩、考察、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承办长宁县文博系统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表报。
负责长宁县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承办长宁县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
长宁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长宁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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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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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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