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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十堰市
竹山县
竹山县文物局
审核、申报竹山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负责竹山县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竹山县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竹山县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按规定编制竹山县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下属机构
博物馆管理处
指导竹山县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负责组织竹山县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审查重要陈列设计方案。
承办竹山县文物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文物管理处
承办竹山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竹山县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竹山县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竹山县文物景点拍摄的审批等有关工作。
人事教育处
承办竹山县文物局机关国家公务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退休、调配、交流、任免、奖惩、考察、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承办竹山县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
承办上级对口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竹山县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做好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录用计划核报和招聘工作。
竹山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竹山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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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文物局
郧阳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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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文物局
延庆县文物局
宁河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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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文物局
崇明县文物局
铜梁区文物局
璧山区文物局
潼南区文物局
荣昌区文物局
梁平县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