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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连云港文物局
依法对连云港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拟定连云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连云港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研究处理连云港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连云港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人事教育处
承办连云港文博系统中、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协调、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
研究拟制连云港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承办连云港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连云港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办公室
负责管理连云港文物局机关行政经费的开支,负责机关财产、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负责起草连云港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连云港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连云港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博物馆管理处
组织和管理连云港的文物外展工作,负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编制连云港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负责组织连云港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审核连云港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连云港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连云港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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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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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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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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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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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文物局
拉萨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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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文物局
日喀则市文物局